近日,江蘇市場監督管理通告我省市場管理“鐵拳”行為和“兩反兩保”行動稽查工作情況並公布2021年度“鐵拳”行為和“兩反兩保”行動重要經典案例。
在其中一案係蘇州市益恩喜開辟生物科技公司比較有限公司公布NMN商品虛假廣告被罰63萬餘元。
江蘇銷售市場監督管理局表明,此案典例實際意義取決於,NMN(煙酰胺原液單Dna)是一種藥業化工原料,在中國未得到藥物、保健品、食用添加劑和新食品原料批準,此案是貫徹落實質監總局食品經營司清查違反規定運營“不老藥”行為查處的實際案子。被告方虛假廣告NMN作用,比較嚴重欺詐了群眾健康觀念,危害了顧客的合法權利,此案的依法查處,嚴厲查處了“醫仙靈丹妙藥”亂相,標準了領域個人行為,合理淨化處理了保健食品廣告宣傳銷售市場。
據統計,2021年1月,蘇州園區市場監督管理依據人民群眾檢舉,對蘇州市益恩喜開辟生物科技公司比較有限公司公布虛假廣告的個人行為立案查處。核查:
被告方在中國東方保健品網公布的其進口預包裝文章標題中宣傳策劃:抗瘤、阻攔致癌物質消化吸收、防止肝膽疾病、防糖尿病、抑止幽門螺旋杆菌胃裏病症等內容;
在其微信公眾平台“ENC益恩喜”內公布食品類宣傳策劃稱:NMN成分做到12000 /瓶,激話引燃長命蛋清,修補DNA激話細胞免疫,激起甘精胰島素活力,加強對人體脂肪和核甘酸成分的溶解,減少糖尿病患者生病風險性,NMN與白黎蘆醇—關鍵抗衰老最佳拍檔,提高免疫力,暗示著對性功能有提升功效,內容還聲稱對蕁麻疹、流行性感冒、慢性乙型肝炎等有防止和診治的功效等。
經核查,被告方沒法給予商品中帶有白黎蘆醇、NMN的證明原材料,也沒法給予商品作用證明材料,其運營的食物為一般食品類。
被告方的個人行為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之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五十八條之要求,2021年7月20日,蘇州園區市場監督管理對其做出勒令暫停公布虛假廣告,處罰63.2萬餘元的行政處罰法。